北京市中汽順達貿易有限公司保安員薄錄彬在公司院內偷開他人轎車時,與其它轎車相撞,造成經濟損失2萬余元。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薄錄彬有期徒刑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2004年6月27日2時許,薄錄彬在豐臺區(qū)六里橋中汽順達貿易有限公司院內,偷開被害人李娜停放在該公司待修理的威姿牌轎車,與被害人李銳及中汽順達貿易有限公司停放在院內的羚羊、波羅、奧拓三輛轎車發(fā)生碰撞,造成財產損失價值人民幣2萬余元。
法院認為,薄錄彬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應予懲處。鑒于其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故決定酌情從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