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拖欠農民工工資納入黑名單
據(jù)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人社部日前印發(f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對拖欠工資違法失信用人單位實行聯(lián)合懲戒,更好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暫行辦法規(guī)定,將拖欠工資“黑名單”信息納入當?shù)睾腿珖庞眯畔⒐蚕砥脚_,由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依規(guī)實施聯(lián)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等方面予以限制。對于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數(shù)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shù)額標準的;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fā)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用人單位,將被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符合前款規(guī)定情形的,應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指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
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處罰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以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1)隱匿財產、惡意清償、虛構債務、虛假破產、虛假倒閉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的;(2)逃跑、藏匿的;(3)隱匿、銷毀或者篡改賬目、職工名冊、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記錄等與勞動報酬相關的材料的;(4)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數(shù)額較大”:(1)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shù)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shù)額累計在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符合“數(shù)額較大”的規(guī)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造成嚴重后果”:(1)造成勞動者或者其被贍養(yǎng)人、被扶養(yǎng)人、被撫養(yǎng)人的基本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重大疾病無法及時醫(yī)治或者失學的;(2)對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使用暴力或者進行暴力威脅的;(3)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3.單位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的規(guī)定處罰。
4.有上述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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