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貸款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qū)分
(一)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出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二)貸款詐騙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1、侵害的客體不同。
本罪不僅會對國家、公眾貸款的所有權造成侵害,同時亦侵害了國家有關金融信貸的管理制度,其屬于復雜客體;而詐騙罪的客體則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行為的表現(xiàn)方式不完全相同。
兩者行為的本質特征雖然都是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卻是圍繞騙取貸款進行的,所使用的具體方法都是與貸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關,如虛構引進資金、項目;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詐騙罪的行為方式更多樣化,有時僅憑其三寸不爛之舌便可達到騙取他人財物的目的。
(1)犯罪對象不同。
本罪的對象僅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受害人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而詐騙罪的對象既包括貨幣,亦包括財物,對象不僅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其范圍比貸款詐騙罪廣泛得多。
(2)發(fā)生的領域不同。
本罪發(fā)生在金融領域進行貸款的過程中;而詐騙罪的領域范圍則極為廣泛,可以涉及任何領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領域在內。
(3)犯罪的起點額不同。
本罪的認定為犯罪的起點數(shù)額一般是l萬元;而詐騙罪的起點數(shù)額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二、貸款詐騙案的證據(jù)
(一)書面報案材料,單位報案應加蓋公章。
(二)受害人、經手人等當事人如實陳述案發(fā)經過情況的書面材料。
(三)報案單位的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貸款的原始合同和復印件,犯罪嫌疑人貸款時留下的文件、證明材料等資料。
(四)犯罪嫌疑人開戶資料,開戶時留下的文件資料。
(五)騙取貸款后資金流向的票據(jù)、憑證、銀行帳頁等相關證據(jù)。復印資料應由提供單位加蓋印章并注明出處。
(六)本罪起點:20000元以上。
以上就是貸款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qū)分,貸款詐騙案的證據(jù)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