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樸珺表白王石
觀察者網(wǎng)訊:6月30日,王石辭任萬科董事長。未婚妻田樸珺6月30日發(fā)文稱,自己很喜歡這幅畫,因為畫中的王石“從容淡定,眼神里又透著剛毅”。她表示自己雖然不知道王石需要多大的勇氣,才能做出這樣的決定,但自己會相信他只要決定了,就有“一步步走向珠峰的勇氣”。田樸還深情表白自己“有幸可以親眼見證未來要做的每一件事”,未來會守護他,“也成全自己”。

據(jù)此前消息,6月21日上午,萬科發(fā)布公告,新一屆董事會方案出爐,王石不再出現(xiàn)在新的董事會名單中。王石在其朋友圈內(nèi)對此表示,“他們更年輕,但已充分成熟。我對他們完全放心,也充滿期待。”
王石6月21日通過微信朋友圈貼出了一張他和郁亮的合影,并表示:“今天,萬科公告了新一屆董事會成員候選名單。我在醞釀董事會換屆時,已決定不再作為萬科董事被提名。從當初我們放棄股權的那一刻起,萬科就走上了混合所有制道路,成為一個集體的作品,成為我們共同的驕傲。未來,萬科將步入一個嶄新的發(fā)展階段。今天,我把接力棒交給郁亮帶領下的團隊,我相信這是最好的時候。他們更年輕,但已充分成熟。我對他們完全放心,也充滿期待。”
對于自己的未來,王石沒有明確體現(xiàn),只是寫到:人生就是一個不斷行走的過程。今后,我將一如既往對萬科、對社會做有益的事。
6月30日下午14時,萬科舉行股東大會,王石為主持人,審議共21項事項,包括建議選舉郁亮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建議選舉林茂德等為公司非執(zhí)行董事,建議選舉劉姝威、吳嘉寧、李強為獨立非執(zhí)行董事。這也是王石最后一次以董事身份參加萬科股東大會。
董事長有哪些權利你知道嗎?
一、董事長的定義
董事長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屬于公司雇員的范疇,理論是指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xié)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nèi),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yè)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于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
董事長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和監(jiān)事,因為董事和監(jiān)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
二、董事長的權利
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
3、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
4、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幕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
5、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6、除章程規(guī)定須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外,董事長對公司重大業(yè)務和行政事項有權做出決定。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shù)選舉產(chǎn)生。從各國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長一般來說,董事長擁有的權利不是由股東大會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規(guī)定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