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里這個名字不絕于耳,馬拉松般的漫長訴訟終于還是等來了死刑的終審判決,如今她已命懸一線,可是還是有無數(shù)的人在牽掛她。吳英是誰?
開美容店起家的80后“村姑”
吳英,生長在東陽的一個農民家庭。據(jù)說在她只有十多歲的時候,有人欠了她父親近百萬元工程款,打起了官司。吳英因此早早地領略到了社會上的人情世故。
或許是在東陽、義烏這片神奇的土地上有太多的商業(yè)故事和機會,讓吳英的心不安分起來。沒讀完技校,吳英就輟學去姑姑的美容院學美容技術,后結識了丈夫周紅波,一起開了家女子美容院做起了生意。
之后因發(fā)展需要在西街開設了貴族美容美體中心,當時幾年“羊胎素”項目幫她掙到了不少錢。緊接著,她又開出了東陽最大的足浴店千足堂。“嗅”到了汽車租賃業(yè)商機,她就利用原先積累的資本一口氣買下了十多輛車。“韓流”襲來,她又開出了韓品服飾店。此后,她又接收了喜來登娛樂城,成了娛樂城的老板娘。
結識“貴人”成就 “本色神話”
吳英在這些涉獵的行業(yè)中,掙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除了有形的財富,更重要的是,吳英積累了豐富的人脈關系——很簡單,吳英的客戶幾乎都是當?shù)刈钣胸敻坏囊慌恕?
2006年4月開始,本色集團突然在東陽橫空出世:本色商貿、本色洗業(yè)、本色廣告、本色酒店、本色電腦網(wǎng)絡、本色裝飾材料、本色婚慶服務、本色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冊,僅當年8月14日,吳英就一口氣注冊了3家公司。吳英的本色版圖,直至當年10月10日本色控股集團成立(注冊資金1億元)方才組建完畢。
在吳英被刑拘前,包括媒體在內,幾乎無人知道,吳英投在東陽的數(shù)億資金究竟來自何方。直到相關案情公布,吳英的資金往來脈絡方才清晰:幾乎所有的資金都來自民間高利貸。而已知的銀行貸款,只有工商銀行東陽支行的一筆1550萬元的短期貸款
據(jù)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吳英案的《判決書》認定,早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公司前,吳英即以每萬元每日35元、40元、50元,或每季度分紅30%、60%、80%的高息,從俞亞素、唐雅琴、夏瑤琴等人處集資1400余萬元。這些人大多系吳英在寧波慈溪認識的朋友,或此后經(jīng)人介1979年出生的義烏人楊軍,然后通過楊軍認識了楊衛(wèi)江,并借到了首批資金600萬元。楊軍與駱華梅認識,而原義烏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隊長林衛(wèi)平正是駱華梅的表哥,就此吳英也認識了“表哥”林衛(wèi)平。
吳英的直接債權人只有11名,這11位資金掮客手中的錢則來自于零散在民間的資金,僅義烏人林衛(wèi)平的借款就有4.7億多元。林衛(wèi)平原系義烏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隊長,在義烏官場有廣泛的人脈基礎。單林衛(wèi)平一人涉及的債權人,就包括義烏市10多名國家公務人員。無疑,為數(shù)眾多的公職人員均不希望被立功心切的吳英抖出。
遭債主綁架“亡命”八天,資金鏈加速斷裂
事實上,到2006年10月底,也就是吳英開始被媒體關注之時,吳英領導的本色集團的資金鏈已經(jīng)接近斷裂。12月底,一起“綁架案”的發(fā)生,更令其雪上加霜。
楊志昂,男,1973年出生,律師,吳英資金七掮客之一。最終導致吳英案發(fā)的,楊也是因素之一。據(jù)起訴書認定,他借給吳英3630萬元,至今仍有1135萬元沒還。2006年12月21日,正是楊志昂跟吳英謊稱“有一筆20多億美元的業(yè)務”,將她騙至溫州王朝大酒店后,逼迫她簽署了大量空白文件,取走了本色集團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公章。
據(jù)吳英向公安機關報案稱,2008年12月21日至28日,因債務糾紛,她被義烏市的楊志昂、楊衛(wèi)陵的楊氏家族成員軟禁。吳英及其家屬稱之為“綁架”。這次“綁架”意味著楊志昂與吳英的借貸關系已經(jīng)開始惡化,并直接導致了本色集團的崩盤。
沒有立案的綁架案與沒有征兆的牢獄之災
吳英報案后,當?shù)毓惨恢睕]有立案,兩天后,本色集團收到一封裝有兩顆子彈的信封。
按照吳英家屬的說法,吳英想過被債權人綁架,但從未想過被公安拘留。
但事與愿違,2007年2月10日下午,在事先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本色集團在東陽的所有門店,在短短幾分鐘內,全部被東陽警方控制。當晚,東陽市政府發(fā)布公告,宣布吳英已被當?shù)毓矙C關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本色集團也同時被立案調查,與本色有關的債權債務,將從今天開始登記。
財富神話終遇“滑鐵盧” 吳英案定性悄然變化
警方的介入調查讓“最年輕的女富豪”的“本色神話”終告破滅。
2007年2月,吳英被東陽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拘。然而,吳英案的審理和判決卻破費周折,在2009年4月16日開庭前,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和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先后于2008年2月和10月各起草了一份起訴書。
在第一份起訴書中,吳英的罪名是合同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兩項,且兩個罪名的主體都是本色集團,吳英作為本色集團的法定代表人被列為被告。
而在第二份起訴書中,罪名和主體都發(fā)生了變化,起訴罪名為集資詐騙,吳英作為個人被列為被告。在東陽市檢察院起訴階段,吳英與林衛(wèi)平等8人一起被起訴,但由于量刑規(guī)格發(fā)生變化,吳英被獨立出來,其一審地點由東陽市人民法院更換為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訴方也由東陽市檢察院變更為金華市檢察院。
律師兩次堅持的無罪辯護與終審維持的死刑判決
吳英成名、被綁架和被刑拘后,吳英及其家人曾先后聘請過3任律師。楊照東和張雁峰所在的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在業(yè)內頗有名氣,楊照東還曾做過黃光裕的代理律師。
“據(jù)我們了解,吳英借來的錢只是朋友間的民間借貸行為,并沒有使用欺詐手段,也沒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于公司經(jīng)營上了,并承諾歸還。所以我們認為吳英的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只能算民事糾紛?!睏钫諙|說。正是基于這樣的判斷,辯護律師在一二審中都堅持給吳英做無罪辯護,然而,他們所做的辯護,在一二審中,均未被法院采納。
2009年10月,吳英一審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級法院二審維持死刑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