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學專家詳解《婚姻法》熱門話題,圖為訪談現場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9日訊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2條對外遇問題進行了規(guī)定,被網友戲稱為“棒打小三”,《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律師建議稿課題組成員楊曉林律師今日做客本網時透露,應該允許法官形成一定的自由裁判權,適當保護小三的利益。
據楊曉林律師介紹,《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之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有配偶者在婚姻期間違反忠誠義務與他人同居,違反國家公序良俗,挑戰(zhàn)國家社會的道德底線。與有配偶同居的一方,即俗稱小三。針對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2條,一種觀點認為對小三太苛刻,另外一種觀點認為是縱容男性肆無忌憚地找小三。楊曉林律師分析說,在司法審判實踐當中是根據已有的判例采取的折中方式,他認為縱容男性肆無忌憚地去找小三的觀點肯定是錯誤的。因為《婚姻法》倡導夫妻之間相互忠誠,如果違反,即在婚內構成過錯,婚內配偶另一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其承擔過錯賠償,甚至是還可以要求不分、少分過錯方財產。
楊曉林提醒關注,配偶起訴要求返還一半,還是返還全部。全國各地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判罰完全不同。有的判罰配偶起訴小三要求還錢,法院判全部返還。有法院判返還一半。目前法院采取比較含糊的做法,是根據具體情況做出處理。在實踐當中是還一半還是還全部,同案不同判的現象還會持續(xù)下去。他認為,最高院初衷也是小三的保障問題,有一些小三確實真正是被小三的,確實是屬于不知的情況下成為小三。應該允許法官形成一定的自由裁判權,適當保護小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