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時期,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工商管理部門開展了轟轟烈烈的打擊手機“吃費”現(xiàn)象,并公布了30余種吃費手機的品牌,同時督導3大電信運營商必須無條件地給被吃費用戶退款。這一舉措無疑是深得民心的。但我覺得,對此種現(xiàn)象,僅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的角度出發(fā)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有政法機關介入,因為有的手機被捆綁了吃費軟件,就如同被人搶劫一樣,是在你絲毫沒有察覺的狀態(tài)下,被人強行地剝奪了錢財。所以,從某種角度上說,這就是犯罪,必須要對行為人繩之于法。
報載:哈爾濱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王緒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越查就越覺得問題嚴重,中國有7億多的手機用戶,這些錢都流向了哪里?起初我覺得就是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打一場維護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的戰(zhàn)役??墒茄芯苛藥滋?,我覺得手機吃費的行為更像犯罪行為,已經(jīng)超過了消費投訴的范疇。在手機‘吃費’的陷阱中,‘偷吃者’采取的就是盜竊行為,他們采取秘密手段,通過安裝捆綁“吃費”軟件,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盜取了消費者的話費,在這個意義上,我覺得他們的行為無異于電子小偷,實施了電子盜竊行為?!?
應該說,王處長是很理智的,他也的確點出了問題的癥結所在。但他只將手機吃費現(xiàn)象歸咎于是盜竊罪,我覺得還不是十分準確,更準確地說,這是生產(chǎn)商、運營商和經(jīng)銷商在實施搶劫犯罪。你看:消費者發(fā)現(xiàn)了其中的貓膩后,想要刪除卻做不到,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錢財被人無情地奪走,您說生產(chǎn)商和運營商這種賺錢的方式和搶劫有啥區(qū)別?
我國的《刑法》第263條規(guī)定: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纯词謾C吃費是怎樣做的——先是手機的方案商設計了搶劫偷竊的程序,然后由生產(chǎn)商對其進行包裝和偽裝,將吃費軟件和手機里的某種吃費功能捆綁到一起,而銷售商在銷售時又沒有告知消費者,于是,在增值業(yè)務服務商和通信運營商的推波助瀾下,搶劫偷竊消費者錢財?shù)男袨?,在用戶不?jīng)意間觸摸了某個按鍵,通信部門便將消費者的話費扣掉了。至此,整個吃費過程在消費者不知不覺間就完成了。
而法律在界定搶劫罪的解釋是這樣的: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guī)定數(shù)額、情節(jié)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shù)亩嗌?,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搶劫罪又是侵犯財產(chǎn)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缎谭ā分姓f: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據(jù)悉,目前我國有近十億手機用戶,將落入吃費陷阱的按三分之一算,以一條信息兩元錢為例,這些相關受益奸商在瞬間便可以通過吃費軟件將普通民眾上億元的資產(chǎn)揣進他們的腰包。這還只是一次吃錢的結果,若是遭遇多次或長年的被“吃費”,這該有多少錢?算不算“侵犯財產(chǎn)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正如王緒坤所言:“這是受害人數(shù)最多、作案地域最廣、犯罪主體最特殊、涉案金額最大、組織最嚴密、性質最惡劣、危害最大、道德最淪喪、手段最卑劣的‘盜搶公司財物’的犯罪。”
現(xiàn)在,工商部門還只是僅僅針對生產(chǎn)商河銷售商,而對運營商卻無動于衷,不知是為何?試想,沒有電信運營商,消費者又怎么會被強制消費,任人宰割呢?這種違法犯罪行為涉及到生產(chǎn)商、運營商和經(jīng)銷商3個方面。可現(xiàn)在卻把板子只打在生產(chǎn)商和經(jīng)銷商的屁股上,直接扣消費者費用的運營商卻毫發(fā)無損,無論怎么說都是不公平也是讓人不信服的!
試問那些拿著瓜分消費者的錢財而沾沾自喜的奸商們,你們就不怕報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