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重慶市江津區(qū)委書記王銀峰以“影響政府辦公樓的風水”為由,要求當地一個合法樓盤“水映康城”項目停建。在第一財經日報掌握的錄音中,被疑為王銀峰的官員竟稱:“你知道重慶為什么打擊黑惡勢力不?你知道什么叫惡不?跟政府作對就是惡!”(《第一財經日報》10月15日報道)
把“惡”定義為“跟政府作對”,不免讓人為之錯愕,如果這確為一位地方一把手所言,就更讓人驚悚不已了。
其實,絕大多數情況下,普通民眾哪敢無緣無故地“跟政府作對”。大量事實表明,跟一些違法濫權地方政府或官員“作對”的下場往往很不妙。
“跟政府作對就是惡”嗎?憲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當下,“創(chuàng)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jiān)督政府”正在成為共識,只有一個自信的政府,才會主動提出讓人民批評、監(jiān)督。而這正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善政。
“跟政府作對就是惡”,至少折射出這么幾個問題:
一是不知憲法和法律為何物,以權自恃,蔑視、踐踏公民權利;二是執(zhí)政理念異化,老子天下第一,認為本官就是政府;三是不信蒼生信“風水”,剛愎自用,以土霸王自居。一句話,其中透出的是,權力的極度傲慢與病態(tài)般的張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