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公開宣判,石書偉、陳書勤、郭宏杰3名罪犯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綁匪逼迫人質(zhì)強奸殺人
昨日,這一8人犯罪團伙被公開宣判,3人被執(zhí)行死刑,2人被判死緩
核/心/提/示
去年7月,一起綁架殺人案引起了媒體和公眾的關(guān)注。據(jù)報道,為了達到敲詐錢財?shù)哪康模?008年10月14日,一個犯罪團伙在平頂山市區(qū)綁架一名檢察院工作人員后,強行逼迫其強暴、勒死另外一名遭劫持的女人質(zhì),拍下照片后將其放回。
昨日上午9時許,這起案件被公開宣判。在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號審判庭內(nèi),院長郭保振宣判后,石書偉、陳書勤、郭宏杰3名罪犯被帶往刑場,執(zhí)行死刑。而根據(jù)省高院的終審裁定,該案涉及的8人犯罪團伙其余5名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死緩不等。
至此,這起重大綁架殺人案的審判工作落下帷幕。本報記者從平頂山市中院和平頂山市公安局采訪到了有關(guān)此案的諸多細節(jié)。
公開宣判,最高院核準3綁匪死刑
該案件的時間脈絡(luò)為,2008年10月14日案發(fā),同年11月5日宣布告破,8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網(wǎng)。2009年8月20日,平頂山市中院做出一審判決,8名罪犯不服,上訴至省高院,省高院于同年11月3日做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并就3名被告的死刑判決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經(jīng)核準后,平頂山市中院昨日進行了公開宣判。
宣判中公布了兩級法院認定的“10·14”大案的事發(fā)經(jīng)過。
2008年6月份以后,石書偉、陳書勤、郭宏杰伙同其他幾名罪犯多次策劃綁架,準備了面罩、繩子、膠帶等作案工具,進行了具體分工。
2008年10月14日20時30分許,陳書勤、郭宏杰伙同另外3人,按照石書偉的提議,到平頂山市體育路某賓館后院守候,將返家的被害人夏某(男,時年23
歲,新華區(qū)檢察院一名工作人員)挾持后,帶到該市衛(wèi)東區(qū)東高皇鄉(xiāng)大營村的一間租賃房內(nèi),用事先準備的膠帶、尼龍繩、鐵絲等將夏某捆綁并套上面罩。主犯石書偉得知夏某已被綁架到指定地點后,又指使其他人按計劃方案綁架第二名人質(zhì)。當天23
時許,陳書勤等人駕車到許昌市區(qū),將24歲的女設(shè)計師王某挾持到該租賃房內(nèi)。
在去年媒體報道中,究竟是誰殺死了王某等問題廣受關(guān)注。省高院終審裁定載明,為迫使夏某同意交納500萬元的贖金,陳書勤、郭宏杰等人對夏某進行毆打,并強行讓夏某與王某發(fā)生性關(guān)系,因夏某不從而未得逞。這些人又威逼夏某使用繩子勒死王某,遭夏某拒絕后,強迫夏某坐到沙發(fā)上,又將王某背靠夏某腿部坐在前面,用一條尼龍繩強行套住王某的頸部,繩子兩端纏在夏某的手臂上,又持另一條尼龍繩套住夏某的頸部。由曲國偉按住王某的雙腿,陳書勤向前推王某的上身,劉德林、郭宏杰往后拉套在夏某頸部的繩子,致夏某臉色變紫,王某昏迷。
其后,劉德林、曲國偉開車將夏某送到郊外,讓其回家籌集贖金。陳書勤、郭宏杰見王某尚有呼吸,二人再次共同勒王某的頸部,致其死亡。
次日凌晨6時許,陳書勤、郭宏杰等人唯恐罪行敗露,駕車至郟縣茨芭鄉(xiāng)清泉村附近,將王某尸體拋棄到一廢棄礦井內(nèi)。夏某被放回后,石書偉等人多次打電話向夏某及其家人索要現(xiàn)金500萬元,未能得逞。
經(jīng)法醫(yī)鑒定:王某系他人勒壓頸部引起機械性窒息死亡,夏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團伙8名成員均為刑滿釋放人員
該團伙的8名罪犯均為男性。省高院的終審裁定顯示,石書偉和陳書勤因犯綁架罪、盜竊罪,被判處死刑,郭宏杰因犯綁架罪被判處死刑。昨日上午宣判后,3人被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其余5名罪犯也分獲重刑。其中,李占偉和劉德林因犯綁架罪和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曲國偉犯綁架罪、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無期徒刑,苗會平和陳錫林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和12年。
終審裁定書顯示,該犯罪團伙的8名成員均為刑滿釋放人員。主犯石書偉等6人都曾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同在洛陽豫西監(jiān)獄服刑。郭宏杰1992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無期徒刑,但經(jīng)過6次減刑,最終于2005年出獄。另外兩名罪犯曲國偉、苗會平則在周口一所監(jiān)獄服刑。8人出獄后開始結(jié)伙。
1971年出生的石書偉是該起綁架案的主犯,事發(fā)前經(jīng)營一家建材公司。2003年曾因犯詐騙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經(jīng)過減刑后于2007年1月刑滿釋放。
綁匪如法炮制再次下手時被圍捕
在案件宣判后,記者到平頂山市公安局和新華分局,采訪了多名參與“10·14”大案偵破過程的公安民警,了解到了該案的偵破過程。
平頂山市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趙根元是偵破該案的一線指揮官。據(jù)介紹,夏某在被放回的次日,也就是2008年10月15日的上午,在父親的陪同下到新華公安分局報案,詳細講述了遭綁架的過程。
正在省廳開會的趙根元接到匯報后,第一反應(yīng)就是“太離奇”,從警30多年、親歷過數(shù)百起重特大案件、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wù)碌乃?,要求詳細調(diào)查確定案件真實性,最終經(jīng)過反復(fù)調(diào)查后決定正式立案偵查。
立案后,平頂山市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崔建平親自指揮,抽調(diào)刑偵、行動技術(shù)、巡特警支隊以及新華分局等單位人員成立專案組,迅速展開偵破工作。專案組民警綜合分析研究案情后認為,該案犯罪嫌疑人組織嚴密,反偵查意識強,手段兇狠老練,極有可能是受過打擊處理的人員所為。專案組民警先后走訪群眾1300余人,排查前科劣跡人員100余名,鎖定兩名犯罪嫌疑人,初步確定了四五名嫌犯。
2008年11月3日,專案組獲悉,該團伙兩天前曾在漯河市綁架一名女青年,并預(yù)謀用同樣的手法實施另一起綁架犯罪,綁架的目標是平頂山市某局的一名副局長。
情況緊急,有可能會再上演一出同樣的悲??!專案組將這一情況匯報上級后,決定立即動手。當天下午6時許,狡猾的綁匪選擇在相對空曠的一個廣場聚合,民警用車將綁匪乘坐的車圍住,刑偵一大隊副隊長王軍去拉車門,發(fā)現(xiàn)車門鎖著,綁匪見狀發(fā)動汽車猛竄,將王軍帶倒致傷,沖開封鎖后逃竄,首度抓捕失敗。
與此同時,專案組另外一組民警立即動手,將在租房處看守綁架女青年的陳書勤抓獲,成功解救遭綁女青年趙某。當晚,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李占偉回家時,蹲守民警對其進行抓捕,李竄到瓦房頂上逃跑,辦案民警在四五米高的瓦房頂上追趕50余米,跨過5座瓦房將其抓獲。
11月4日,主犯石書偉和另外一名嫌犯在平頂山市建設(shè)路西段一家賓館附近收拾東西準備外逃時,被辦案民警圍捕抓獲。石供述,其他幾名嫌犯有可能在葉縣,專案組隨即抽調(diào)刑警、特警、防暴等人員,趕赴葉縣,在一家賓館內(nèi)將4名綁匪抓獲。至此,這一重大惡性犯罪團伙被成功打掉。
“這伙人有嚴密的組織紀律?!壁w根元介紹,8個人結(jié)伙后一心想著“掙大錢”,多次預(yù)謀、策劃綁架人質(zhì)敲詐,并制定了嚴格的組織紀律,分工明確,石書偉組織、策劃、幕后指揮綁架,李占偉和郭宏杰則具體組織實施,其余5人均為打手。石書偉給每人都起了綽號,要求成員之間不能相互叫名字,其中4個人的綽號連起來即為“飛黃騰達”。
該團伙的反偵查意識也很強。2008年11月3日,幾名成員乘坐的黑色帕薩特轎車被警方圍住又逃脫后,立即將車開到葉縣農(nóng)村道路上燒毀,并扔掉了自制的左輪手槍。
“遭綁架的男女人質(zhì)都是受害者”
采訪過程中記者了解到,在10月14日晚遭綁架的夏某,只是新華區(qū)檢察院的一名司機,平時上班駕駛一輛本田轎車,其父親曾是某區(qū)農(nóng)信社的負責人,最終被綁匪盯上并實施了綁架。當晚,夏某提出給10萬元,遭到拒絕,被釋放后,綁匪多次打來電話索要現(xiàn)金,“價碼”從1000萬元最后降到500萬元。
省高院的終審裁定顯示,除10·14大案外,該犯罪團伙還策劃、實施了數(shù)起綁架案。
2008年10月28日,3名罪犯根據(jù)石書偉授意,到舞鋼市選擇綁架對象,最終確定某公司一車隊隊長有兩輛轎車的情況,并對其進行踩點、跟蹤。但隨后準備綁架該隊長時,“聽介紹完家庭情況后,認為此人不會有太多錢,便放棄了綁架”。
同年11月1日夜,該團伙又竄至漯河市區(qū),將19歲少女趙某劫持到車上,拉到平頂山的一處出租房內(nèi)。兩天后,經(jīng)過預(yù)謀,又確定綁架事先已踩點、跟蹤的平頂山某局副局長。
就在其欲實施綁架時,公安人員展開抓捕,4人逃離現(xiàn)場。
記者了解到,該犯罪團伙專門劫持一男一女,然后脅迫男性強暴女性,并在現(xiàn)場拍照作為脅迫手段,對男性進行敲詐。
“這種作案手法特別殘忍,危害性也比較大?!币幻k案民警說。記者了解到,去年7月,此案經(jīng)媒體披露后,立即引起社會各界關(guān)注,還曾對遭綁架的男人質(zhì)是否應(yīng)負有一定責任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在采訪過程中,無論是辦案民警還是主審法官,更多地認為“這起案件比較罕見,是個個案,無論是遭綁架的男人質(zhì)還是女人質(zhì),都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