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身份證丟失不報案,你將有可能陷入莫名的官司。近日,廣州市天河區(qū)檢察院在調(diào)查一件案件時,發(fā)現(xiàn)了這個利用丟失身份證犯案的黑網(wǎng)。
近日,6名男女因大量購買他人遺失或被盜身份證辦理銀行卡后出售牟利,被天河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起訴至法院。法院一審判決6名被告人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1年6個月至4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1萬到3萬不等的罰金。檢察機關表示,之所以嚴處是因為他們將這些身份證和銀行卡多數(shù)出售給電信詐騙犯,使很多市民蒙受嚴重損失。
●案發(fā)
18000元被騙走,揪出詐騙流水線源頭
2009年10月13日,被害人廖某被人以電信詐騙的方式騙走人民幣18000元。警方在調(diào)查此案過程中順藤摸瓜,發(fā)現(xiàn)詐騙分子用以詐騙的銀行賬戶都是買來的。隨即將出售銀行卡團伙中的6名嫌疑人抓獲歸案。
據(jù)天河區(qū)檢察院指控:2009年7月開始,被告人紀偉、蔡更攀、熊曉哲、焦琪琪、曾萍、焦金濤伙同劉某明等人為牟取利益,時分時合,多次利用從廣東東莞等地的不法分子處購買的他人身份證分別到廣州天河等地的多家銀行辦理各類銀行借記卡、銀行口令卡后轉(zhuǎn)賣他人牟利。其中,紀偉先后辦理銀行卡30余張,曾萍先后辦理銀行卡10余張,蔡更攀先后辦理銀行卡60余張、熊曉哲先后辦理銀行卡30余張,焦琪琪先后辦理銀行卡30余張,焦金濤先后參與辦理銀行卡6張。
2009年11月5日,紀偉、蔡更攀、熊曉哲、焦琪琪、曾萍、焦金濤被人贓并獲,從紀偉、曾萍住處繳獲銀行卡23張、存折11本、他人身份證42張,從焦琪琪等人住處繳獲銀行卡129張,他人身份證67張。
●自曝
“收銀行卡的應是從事電信詐騙的人”
據(jù)被告人供述,其以40元一張的價格,從街上為人辦假證的不法分子手里收購他人的真實身份證,辦假證的說這些真身份證是從小偷處或從撿到別人身份證的清潔工處購買。被告人有時也購買制作逼真連銀行都難以辨別的假身份證。
買到身份證后,被告人就看身份證上的照片像哪個同伙,然后就讓該同伙持該身份證去冒充本人辦銀行卡,“這樣才能在銀行辦銀行卡時蒙混過關。”紀偉如是表示。被告人有時也持其自身的身份證以代辦人的身份冒用他人名義辦銀行卡。
因為跟被告人買銀行卡的客戶一般都要求購買工行、建行、農(nóng)行這些銀行的卡,所以一張身份證被告人一般會在每個銀行辦2張卡,一張是普通借記卡,一張是帶網(wǎng)上銀行的卡。
被告人在網(wǎng)上販賣銀行卡。他們在網(wǎng)吧上網(wǎng)發(fā)布出售銀行卡的信息,并留有手機和QQ號等聯(lián)系方式??蛻敉ㄟ^QQ號或電話聯(lián)系上被告人,雙方談好貨和價錢后,就由客戶留下地址和電話,然后被告人通過快遞將銀行卡送到客戶手中,之后,客戶將談好的價錢打到被告人提供的賬戶,被告人再將銀行卡的密碼告訴客戶,整個交易過程至此完成。
據(jù)被告人交代,向他們收買銀行卡的人應該是從事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的人??蛻敉ǔ讶∝淈c定在某個醫(yī)院、某間快餐店或者汽修廠,等快遞送到該地點后再打電話給收件人收取。
被告人一般是把銀行卡以及辦卡用的身份證一起出售給客戶。出售普通銀行卡是100元一張,辦卡費用是15元。一張帶網(wǎng)上銀行的銀行卡可以賣到350元左右,而辦卡的費用是沒帶U盾的15元,而帶U盾的63元一張。用于辦理銀行卡的身份證一般隨卡一起賣,一張150元。
●警方
詐騙分子以此規(guī)避風險
就此事,記者專程咨詢了省公安廳的張警官。他表示,電信詐騙分子通常需要很多銀行賬戶,一方面是為了方便騙取被害人將資金存入這些賬戶;另一方面是被害人的錢存入賬戶之后,詐騙分子要盡快把這些錢分流,通過N次分賬、轉(zhuǎn)賬將錢取走。這樣做為的是防止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他們的賬戶,防止賬戶被凍結。
但近兩年來,銀行加強了開通銀行賬戶的審批管理,所以很多詐騙犯“開戶難”,于是他們開始通過各種手段買銀行賬戶。
“用以詐騙的銀行賬戶,誰敢去開???沒人!”張警官說,“所以,就滋生了一批犯罪分子收購甚至偷別人的身份證冒名頂替去開戶。”
“被冒名頂替的人就麻煩了,因為警方展開調(diào)查就會發(fā)現(xiàn)這個用以詐騙的銀行賬戶明明是你用身份證開的,這種事很難說清楚。”張警官說。
所以,他提醒所有市民,身份證丟失后要第一時間報警,之后最好在報紙上刊登身份證丟失聲明,這相當于一個免責聲明,在身份證丟失之后,任何人使用這個身份證作案將與本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