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沭陽縣在對干部的考核中加入了個人品德考核,其中一項為“忠于配偶”??己私Y果將存入本人檔案,并在一定范圍內(nèi)進行公布。(7月20日《人民日報》)
這一考核規(guī)定之所以引發(fā)輿論沸騰,原因恐怕在于“忠于配偶”屬于典型的道德軟約束,在當下婚姻觀念日益多元化的時代,“忠于配偶”的合理邊界在哪里難以定論。錢鐘書先生說過:“婚姻是圍城,進去的人想出來,出來的人想進去?!庇纱?,便構成了“忠于配偶”的邏輯悖論——按照“忠于配偶”的簡單理解,婚姻理應是只進不出的堅硬堡壘。
誰有資格擔任道德判官?難道是行政上級?那么誰又對行政上級是否“忠于配偶”進行考核?一系列的問題,恰恰說明了“忠于配偶”存在多么大的操作軟肋與制度漏洞。
值得思考的是,為何類似“忠于配偶”的、在民間看來已經(jīng)不應納入干部考核的考核新規(guī),卻偏偏受到某些地方政府的青睞。其中隱含的重大弊端,恰恰在于公私邊界模糊的傳統(tǒng)文化沿襲,以及政府角色的認知偏差,造成了“忠于配偶”的制度花瓶盡管與現(xiàn)實脫軌、受民意質(zhì)疑卻堅持屹立不倒。
實際上,對干部的考核加入了“忠于配偶”等選項,等于是把個人品德考核的主導權控制在公權力手中,成為事關其仕途前程的必備過濾程序。這似乎來自中國的文化傳統(tǒng),即官員必須修身養(yǎng)性、以己律人,最好能達到“家無一物”的極度廉潔、“糟糠之妻舉案齊眉”的道德忠誠,乃至父母離世辭官舉孝三年的忠孝兩全。將個體塑造成十全十美的“完人”,實際上無限拔高個體自覺性與道德純度的奢望,因為這與正常人性相背離,因此對官員完美人格的另一面呈現(xiàn)是官員道德的敗壞沉淪。
“忠于配偶”是個美好的人性設想與個體愿望,但正如婚姻本身建立在感情基礎上,來自于當事雙方的自愿選擇,破裂的婚姻可能有很多誘導因素,但即使是為傳統(tǒng)道德觀不容的包二奶、婚外情,也只能在社會輿論與道德范疇中進行抨擊,而不能讓其罪名化。這本應屬于民間道德自治的范疇,不宜用“忠于配偶”的公權力去干預介入。而更值得警惕的是,“忠于配偶”的制度花瓶屹立不倒,必將造成權力越界的進一步泛濫。畢舸(廣東 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