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出借人起訴借款人還款
被告林某因飼養(yǎng)生豬所需在原告白某處賒購豬飼料,累計欠飼料款8723元,被告林某于2011年11月13日為原告白某出具書面欠據(jù)(被告林某以林某軍名義在書面欠據(jù)上簽名),約定按月利率15‰承擔欠款利息,還款日期為2012年4月13日,劉某提供擔保。經(jīng)原告白某索要,被告林某對欠款本息未予償還,原告白某訴至法院,請求立即償還。被告林某未答辯。
法院觀點:借貸關系明確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林某未按合同約定向原告白某支付飼料款屬違約行為,故應依法承擔向原告白某給付飼料款的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第九十條、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零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判決被告林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立即償還原告白某飼料款8723元并承擔欠款利息(利息計算方法:本金8723元,月利率15‰,計息期間:自2011年11月13日起至付款完畢之日止)。
律師說法:借款人未答辯怎么辦
缺席判決是相對于對席判決而言的。開庭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jù)、聽取意見,在審查核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和證據(jù)后,依法作出的判決,就是缺席判決。借款人未答辯,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缺席判決適用于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quán)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zhèn)鲉緜鶆杖藨V。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jīng)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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