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違法集資罪
非法集資罪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yè)、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準。違反法律、法規(guī),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非法集資的立案和判刑標準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擅自發(fā)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yè)債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發(fā)行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擅自發(fā)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資者購買了股票或者公司、企業(yè)債券的;
(三)不能及時清償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情形。
對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罪規(guī)定了三個檔次的處刑。即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對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對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由于這類犯罪案件情況較為復雜,從實際發(fā)生的案例來看,詐騙的數額一般都很大,有的數額在百萬元、千萬元以上,有的甚至達到數億元、數十億元。至于何謂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何謂情節(jié)嚴重、情節(jié)特別嚴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做出司法解釋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