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假離婚
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原本沒有離婚的真實意思,而是因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作出離婚的意思表示。
從這可以看出,虛假離婚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通謀離婚, 第二種是欺詐離婚。
通謀離婚 , 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 , 串通暫時離婚 , 等目的達到后再復婚的離婚行為。這種通某離婚是夫妻二一起串通的。
欺詐離婚 , 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 , 采取欺詐手段向?qū)Ψ皆S諾先離婚后再復婚 , 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欺詐離婚是夫妻一方“騙”另一方暫時先離婚的行為。
二、夫妻假離婚逃債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債權(quán)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quán)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quán)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p>
《婚姻法》第32條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chǎn)償還?!币簿褪钦f,離婚時清償債務以后剩余的財產(chǎn),婚姻當事人才可以分割處分。
對于借離婚而達到的非法目的,屬于民法規(guī)定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因此,假離婚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處分,是無效的,仍然應以共同財產(chǎn)來清償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