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規(guī)范地簽署借條
標準版的借條格式如下:
借 條
為購買汽車,今收到某甲(身份證號:4106221990XXXXXXX)通過銀行轉賬出借的¥10000.00(人民幣壹萬元整),借期壹年,月利率1%(佰分之壹),貳零壹伍年壹月壹日到期時本息一并還清。如到期未還清,愿按月利率2%(佰分之貳)計付逾期利息。立此為據(jù)。
借款人:某乙
(身份證號:765432XXXXXXXXXXXX)
貳零壹肆年壹月壹日
二、簽署借條要注意哪些問題
1、金額較大的借款,建議采用銀行轉賬方式,以免嗣后發(fā)生訴訟時就是否實際交付款項發(fā)生爭議。
2、借期必須明確,以免因何時還款發(fā)生爭議;借期也要大寫。
不明確借期的話,可以隨時主張,不會時效失權。理由在于:第一,訴訟時效的問題永遠存在,不能避免,即便不明確借期,債權人首次主張后仍然會起算訴訟時效,估計如果真的發(fā)生訴訟,那么何時為首次主張,仍然會是爭議焦點,所以不如把借期寫明確;第二,不約定借期,就無法約定比借期利率更高的逾期利率,而且逾期利息也能督促借款人盡早還款。
3、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同時,應注意按照最高院最新公布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法院支持的利率上限為年利率24%。另外,民間也常將利率表述為不規(guī)范的“月息幾分”,如“月息兩分”,一般指“月利率2%”(民間對年月分厘利息的表達習慣并不一致),為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利率應采用“年/月 百/千分比”予以表述。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根據(jù)最高院民間借貸最新司解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民間借貸一旦發(fā)生訴訟,法院支持的利率上限是24%,也就是說不超過年利率24%的,全部利息法院均予支持;超過年利率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無效,出借人向法院請求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而借款人向法院請求返還已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法院予以支持;但年利率24%到36%之間的利息部分,借款人已經(jīng)支付的,不得向法院請求返還。
4、最好以“立此為據(jù)”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末尾添加內(nèi)容,同時借條正文和借款人簽字之間不留空行。
以上是關于“如何規(guī)范地簽署借條,簽署借條要注意哪些問題”的介紹,相信我們對借據(jù)問題有了更深的認識。規(guī)范的借條可以明顯地防范不必要的風險,但是一旦產(chǎn)生了糾紛,也為時尚不晚,最好請專業(yè)律師代理,維護自身的最大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