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欠款需還,高額違約金不被支持
汽車加油、買配件,不用自己花錢,刷APP就行,益陽李先生一下子消費了近2萬元,而他因為遲遲沒有還款,被起訴到益陽市赫山區(qū)人民法院,網(wǎng)絡借款的公司不僅要求歸還欠款,還要求違約金。近日,法院一審判決李先生全額還款,并支付利息。
李先生經人介紹了解到一個叫“墊付寶”的軟件,屬于墊富寶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墊富寶公司),成為會員后,當會員到其他商鋪會員處消費后,公司為會員墊付消費款,會員需在指定的還款日將消費的墊付款歸還給墊富寶公司。
2015年4月22日,李先生與墊富寶公司簽訂《墊付寶(墊付卡)領用合約》等一系列合同,李先生成為“墊付寶”的注冊會員,在李先生與“墊付寶”其他會員間進行商品和服務交易時,墊富寶公司將按合同約定為他墊付消費款項,李先生需按約在一個月內將墊付款項歸還給墊富寶公司,并向墊富寶公司繳納服務費。合同同時注明,逾期還款應按欠款總額的10%向原告繳納當月違約金,每逾期一日須按欠款額的0.1%向原告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
2015年5月18日,李先生在“墊付寶”其他會員處消費了2萬元,墊富寶公司依約進行了墊付,但李先生遲遲沒有按時還款。墊富寶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李先生歸還墊付款19914.98元,支付違約金1990.9元,并按欠款額的0.1%支付滯納金至欠款還清之日。
法院判決:民間借貸合同違約需承擔
法院審理后認為,墊富寶公司與李先生簽訂的合約,實為民間借貸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墊富寶公司已按約替李先生向第三方支付消費款,而李先生沒有按約向墊富寶公司還款,構成違約,所以墊富寶公司要求李先生歸還借款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律師說法:逾期利率超額法院不支持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借款利息的相關規(guī)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其他費用的,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率、違約金或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墊富寶公司主張的違約金和滯納金合計超過了該規(guī)定,法院對超過部分不予支持。最終法院判決李先生償還墊富寶公司借款19914.98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5年6月19日起至借款還清之日止的遲延履行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