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變成收條
1.騙子將借款變?yōu)槭栈厍房睿尫刨J方在解決糾紛時百口莫辯。
如甲方向乙方借款10萬元,甲方的借款條內容為“今收到乙方10萬元……”但到了還款的時候,甲方會聲稱收到的是乙方還給自己的欠款,之前的借條已經丟失。
還款金額憑空多出來
2 .比如甲方向乙方借款10萬元,到了還款的時候,乙方拿出的借款條上居然寫著還款為100萬元。原因是騙子在放貸時,往往會在借款條填寫金額處留有一定的空隙,在借款人簽字后,騙子收回借條并擅自添加數額。
由人代寫借條,事后不認賬
3.騙子假扮成借款人,卻在借款需要簽字的時候,借故離開,然后請第三方代自己簽名完成借條。事后,放貸人在討債之時,騙子以不是自己簽字為由,拒絕還款。
二、玩文字游戲
4.有些人利用語言邏輯漏洞騙取錢財。比如甲某借了10萬元給乙某,但乙某卻在借條中寫成“于今日借乙某10萬元整”“乙某于今日向甲某借10萬元”,一旦出現糾紛,乙某則會狡辯說是甲某向自己借款10萬元,甲某才是還款人。
故意寫錯借款人姓名
5.借款人故意將放貸人姓名用相近的別字代替,事后不認賬。如孫某向乙方李春借款5萬元,孫某故意將借條中乙方的名字寫為“李舂”,當乙方催款之時,才發(fā)現借條中自己的姓名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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