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動產質押典當的當票
當鋪收取當物,付給收據,作為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這就是“當票”。當鋪對當票管理很嚴,專門刻版印制以防假冒。當票上面印有當鋪名稱、地址、抵押期限、抵押利率等內容,交當物人收執(zhí),到期憑此贖取當物。當物人如急需用錢,也可將當票出賣。
當票實質上是簡明形式的借款合同,即典當雙方達成的當戶向典當行還本付息的書面協(xié)議。法律規(guī)定“當票是典當行與客戶之間的借款契約,是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主要依據”。然而,由于典當是特殊的融資方式,故當票又完全不同于一般的借款合同,諸如其訂立的程序、憑證式造型的特點、合同中的法定內容等,均與其他類型的借款合同存在很大差異,成為一種具有獨特風格和形式的借款合同。與此同時,當票又是簡明形式的質押合同,即典當雙方達成的擔保用戶向典當行還本付息的書面協(xié)議。這表明當票是具有雙重性質的合同
二.當票的如何成立及生效
(一)當票成立
當票作為典當合同屬于實踐合同,即典當雙方當事人必須有實際的交代行為,表現為互相交付標的物,分別為當戶交付當物和典當行交付貨幣,由此進入以物換錢的典當交易程序,否則當票典當合同不成立。這表明,當票的成立以典當標的物的轉移為標志。一方面是當物占有權轉移至典當行;另一方面是資金使用權轉移至當戶。至于典當雙方在當票上簽字蓋章,僅為當票成立的形式要件而非實質要件。
(二)當票生效
在法律上,合同的生效通常有兩種情況。其一是合同成立時間即為合同生效時間,成立與生效二者同步。其二是合同成立時間不為合同生效時間,成立與生效二者不同步,合同只有具備特殊要件才生效。如依法辦理批準、登記、交付、備案等手續(xù)。當票是具有雙重性質的合同,尤其具備質押合同的特征,故其成立與生效屬于分離形式。如中國《擔保法》第64條規(guī)定:“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钡?6條又規(guī)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币陨媳砻?,當票屬于必須具備特殊要件才能生效的合同,這也是典當合同區(qū)別于一般合同的本質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