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貸款罪和貸款詐騙罪的區(qū)別,一般都說這兩罪的區(qū)別是貸款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那請問什么叫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呢?難道騙取貸款不是為了占有嗎?
您好!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
本罪的法定刑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罪不同于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jīng)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chǎn)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蛘咭云渌椒ǎp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貸款詐騙罪屬于金融犯罪的一種。為了能快速理解,簡單的說,貸款詐騙從貸款一開始就打算詐騙錢,也就是非法占有的目的,騙了一去不回。
騙取貸款罪,只是想辦法騙出了貸款,準備用后,再還,但還不上了的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