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前兩天我在坐車去王府小區(qū)的時候,叫了一個出租車去的,只不過在路上的時候由于不小心和另外一輛車撞上了,我們當時就打算私了,想問一下是不是還是應該做一下事故責任認定比較好?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做事故責任認定有必要嗎”這個問題。
一、在訴訟中,被告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如果起訴的被告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shù)哪康摹?/p>
在被告的確定上,首先要看發(fā)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就直接起訴司機即可。
二、公安交通部門是交通事故認定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質(zhì)證,已不是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當然依據(jù),但它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重要證據(jù),在訴訟中,對于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
因此,即使事故發(fā)生后雙方當事人選擇私了,當事人也應當盡量收集、保留相關證據(jù),以備必要時申請公安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認定書,明確責任;
當事人在拿到事故認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責任認定內(nèi)容,如果不服,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或在訴訟中向法院提出。
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直接問我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