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民工,在去新疆打工的過程中遭遇交通事故,身體嚴重殘疾,還有當時圍觀的路人給攔下了當時的肇事車輛,現在我想問,如果我要告這個當事人,在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如果我不服鑒定結論怎辦?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關于交通事故鑒定申請材料的問題。
一、 申請交通事故鑒定您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申請時應攜帶傷者身份證、縣級以上醫(y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如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評定。
二、 如果您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交通事故鑒定的相關結論,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
如果不服評定結果,必須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重新評定,經審查受理,才能進行重新評定。
15天內不申請重新評定的,評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評定申請的,為無效申請。
也就說對行政機關的鑒定結論申請復議是有時間限制的,這個您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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