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下班后騎二輪摩托車回家發(fā)生交通事故,與迎面由北向南行駛的一輛農(nóng)用三輪車相撞,造成我腿部受傷,左腿被截肢,肇事者逃逸。之后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出具事故證明:我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傷,摩托車損壞,肇事車輛逃逸。我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要求對其傷情認定工傷。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我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為由認定我不屬于工傷。請問無證駕駛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相關(guān)問題。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規(guī)定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不認定工傷。
“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是指傷亡職工自身存在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且該行為一是與職工的傷亡存在必然的聯(lián)系或者是造成傷亡的直接原因,二是經(jīng)職權(quán)部門作出明確的認定,兩者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否則職工的傷亡只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十五條的規(guī)定,就應認定為工傷。
至于職工是否存在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處理工傷案件時無權(quán)自行認定。
因此,你雖無證駕駛摩托車,但是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僅出具“事故證明”證明你出了交通事故受傷,并證明肇事車輛逃逸,對你無證駕駛摩托車行為并未作出認定和處理。
所以你的情況不在第十六條第一項“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不認定工傷”的排除性規(guī)定之列,只要其具備了認定工傷的其他必要條件,就應認定為工傷。
以上是相關(guān)問題的解答,希望您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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