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這個人平時經常和朋友在外邊喝酒,有時候如果喝得少,人還清醒的話我就會自己開車回家,請問我這個行為構成飲酒駕車嗎?還有啊,飲酒駕車怎么處罰呢?
您好,很榮幸能夠為您解答這類問題。
飲酒駕車的判斷標準是: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根據計算,一般情況下飲用350mL(約相當于1小瓶)啤酒或半兩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濃度就可達到0.02(20mg/100ML),即達到飲酒駕駛的處罰條件。
對于飲酒駕車的處罰規(guī)定,歸納起來如下: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將被降級,暫扣機動車6個月,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A1照5年后領取增駕,A2、B1照3年后領取增駕。
2、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10年內不得增駕A、B照。
3、飲酒駕駛營運車的: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領取,10年內不得增駕A、B照。
4、飲酒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禁駕;
飲酒駕車一次記12分將降級,失去原最高準駕車型資格,重新學習、考試。
一旦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均不得增駕A、B照。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還需要咨詢其他法律問題的話,隨時可以來電聯(lián)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