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動車駕駛證累積記分制度
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公安機關道路交通管理部門不僅可以給予其行政處罰,還對其實行累積記分制度。
(1)記分周期為12個月,即每年為一個記分周期。交通管理部門對違章行為予以罰分,在每個記分周期內,將罰分進行累計。
(2)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并且駕駛人已經(jīng)將其違規(guī)所處罰款繳清,記分將會被清除。如果沒有繳清罰款,記分會自動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3)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如果罰分總數(shù)達到或超過12分,機動車駕駛證將被交通管理部門扣留。駕駛人需要重新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經(jīng)考試合格可以清除記分并發(fā)還駕駛證,不合格則繼續(xù)參加學習、考試。
(4)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不僅重新參加法律法規(guī)學習,還要參加駕駛技能學習及考試??荚嚭细?,可以清除記分并發(fā)還駕駛證,否則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5)記分達到12分,又拒不參加法規(guī)學習及考試的,其駕駛證將被停止使用。
二、機動車登記證丟失如何補辦
機動車登記證書是車輛所有權的法律證明,由車輛所有人保管,不隨車攜帶。此后辦理轉籍、過戶等任何車輛登記時都要求出具車輛登記證,并在上面記錄車輛的相關情況。 相當于車子的“身份證”。
(一)丟失補辦補辦條件
1、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
2、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請各項機動車登記和業(yè)務,但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除外。
對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憑相關證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領。
(二)所需材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當場辦理)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將車開到車管所。
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yè)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