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機動車作為高速運輸工具,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cè)说纳敭a(chǎn)安全具有一定危險性,發(fā)生時,應當由機動車一方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交通法》第76條第1款第2項規(guī)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酥g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且機動車駕駛?cè)艘呀?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從目前各國規(guī)定的發(fā)展趨勢看,有些國家已從過去采用的過錯原則、無過錯原則,到嚴格責任,即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且機動車駕駛?cè)艘呀?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可以減輕責任,以體現(xiàn)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cè)说谋Wo。
二、交通事故智力缺損鑒定標準
一級:
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級:
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三級:
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jīng)常有人監(jiān)護。
四級:
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五級
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明顯受限,需要指導。
六級:
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七級:
輕度智力缺損(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八級:
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九級:
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