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礦區(qū)內倒車傷人屬于交通事故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規(guī)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該法基本明確了道路的范圍。除此以外皆屬于非道路范圍,包括:
(1)自建自管未列人規(guī)劃的城市巷弄或村間路,或者稱自行修建并自行負責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間耕作的農村鋪設的水泥路、瀝青路、砂石路等機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車形成的路面;
(4)封閉式住宅小區(qū)內樓群之間的路面;
(5)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路面,廠礦、企事業(yè)單位,火車站、機場、港口、貨場內的專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7)晾曬作物的場院內;
(8)斷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人公共交通管理范圍的路段。
采礦區(qū)屬于廠礦,其專用路面依規(guī)定不屬于道路,故采礦區(qū)內倒車致殘的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
二、非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司法實踐通行的做法是:
1、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進行調查、取證。對非道路交通事故進行現(xiàn)場勘查,對證人、當事人進行詢(訊)問,對車輛的檢驗以及傷員的救治等前期處理,均可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進行。
2、不能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對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進行責任認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調查結論可對事故進行成因分析,并告知當事人,其損害賠償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對當事人的處罰不能適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的各種處罰,不能適用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否則,將可能引起行政訴訟。如果需對當事人的某些嚴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比如酒后駕車、無證駕車等,可以依照《道交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其違章行為單獨處罰。如果需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過失致人死亡的當事人追究刑事責任。
4、損害賠償調解應以各方當事人自愿申請為原則。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在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之后,各方當事人仍然申請公安交警部門進行調解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以進行調解,其損害賠償?shù)臉藴士蓞⒄盏缆方煌ㄊ鹿实南嚓P標準。至于調解后不能達成協(xié)議或者達成協(xié)議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公安交警部門均不再進行調解和受理,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