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賠誰來賠
1、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駕駛員并非車主,而是在辦私事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暫時無力賠償?shù)模瑧蓹C動車的所有人負責暫時替他支付賠償費。
3、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賠償對方10%的損失。
4、駕駛員在執(zhí)行職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zhí)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fā)事故,那么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于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guī)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5、機動車轉賣后未過戶,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經(jīng)過汽車交易市場并由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shù)剀囕v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否則,視為無效,如果機動車已經(jīng)轉賣但是尚未辦理過戶時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責任者和車輛所有人或所屬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轉賣后未過戶由誰賠
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已經(jīng)以買賣等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一般而言原車主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轉讓的車輛是拼裝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原車主與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