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一旦發(fā)生交通,首先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如果有受傷人員,要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為搶救受傷人員需要變動現(xiàn)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以便于交通管理部門后續(xù)的責任認定工作。某些未造成人身傷亡且事實清楚的,雙方沒有爭議的事故,可以遵循快速處理辦法,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解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大家要注意一下幾點:
(1)發(fā)生事故后,受害人應保持冷靜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確認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車輛,并記錄肇事車輛號牌、車型、顏色等,防止肇事車輛逃逸。為了防止出現(xiàn)套牌事件,最好讓當事人能夠留在事發(fā)現(xiàn)場。
(2)保存好己方受損失的相關證據(jù)。無論是人身傷害還是財產損失,在要求賠償時都必須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jù)。不然,到了理賠的時候是不被支持的。
(3)造成嚴重傷情的,應該要求交警部門做傷殘評定。在交警調解不成功的話,應該及時到法院起訴,盡快理賠,不要超過了訴訟時效。
(4)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傷者親屬、朋友或案發(fā)地附近的群眾,切莫私自扣留車輛、人質,或哄搶車上物品,否則要承擔造成的不利后果。
(5)私了要慎重。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雙方盡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傷情惡化,后患無窮。私了僅適用于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時,雙方特別是無責任方,要看清對方的證件,記住車號,逐項認真填寫協(xié)議書,確保填寫內容準確無誤,并應妥善保存。因為這是向保險公司索賠和發(fā)生爭議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重要證據(jù)。有的當事人怕麻煩,有的駕駛員害怕受到交警處罰,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不報案,采取雙方私下協(xié)商解決的辦法,例如肇事駕駛員與死者家屬達成所謂的君子協(xié)定,由于缺乏客觀公正性和法律依據(jù),因而不受法律保護,往往留下后遺癥,引發(fā)意想不到的麻煩事。
二、交通事故中當事人責任如何認定?
(一)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時無論其他方當事人有無違法行為,都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1、當事人駕駛車輛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紅燈繼續(xù)通行的;
2、當事人駕駛機動車越過施劃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線或者隔離設施,與道路上的其他車輛或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3、當事人駕駛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或非機動車通行范圍內,刮撞同向行駛非機動車的;
4、當事人駕駛車輛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圍內刮撞行人的;
5、當事人駕駛車輛刮撞依法在人行橫道內通行的行人的;
6、當事人駕駛車輛未避讓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7、當事人所駕駛車輛的裝載物發(fā)生遺灑、飄散,導致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8、當事人駕駛機動車倒車時,與車后其它車輛、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9、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逆行,與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10、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超越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11、車輛單方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二)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當事人無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為全部責任;雙方當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為同等責任:
1、機動車追撞前方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尾部的;
2、機動車變更車道時,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
3、機動車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有障礙的一方未讓無障礙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無障礙一方未駛入時,無障礙一方未讓有障礙的一方先行白勺;
4、機動車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的;但下坡車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車未上坡時,上坡車未讓下坡車先行的;
5、機動車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狹窄山路上會車時,靠山體的一方未讓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白勺;
6、機動車超越前方正在左轉彎的機動車的;
7、機動車超越前方正在掉頭的機動車的;
8、機動車超越前方正在超車的機動車的;
9、機動車與對面駛來的機動車有會車可能時超車的;
10、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時超車的;
11、機動車在沒有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從前車右側超越的;
12、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掉頭時,未讓正常行駛車輛先行白勺;
13、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的;
14、機動車溜車的;
15、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的;
16、機動車違反裝載規(guī)定,致使貨物超長、超寬、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17、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指示方向行駛的;
18、機動車開關車門時造成交通事故的;
19、機動車在設有主、輔路的道路上,進主路時未按規(guī)定讓行的;
20、機動車在設有主、輔路的道路上,輔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讓行出主路的機動車的;
21、機動車進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規(guī)定讓行的;
22、機動車借道進出停車場或者道路停車泊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通行的;
23、機動車在道路上進行維修、養(yǎng)護等作業(yè)時,未按規(guī)定使用黃色標志燈、危險報警閃光燈、箭頭指示燈的;
24、機動車違反牽引規(guī)定的;
25、機動車駛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26、機動車未避讓遇障礙無法通行借用相鄰機動車道通行的非機動車的;
27、準備進入環(huán)行路口的機動車未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的;
28、車輛違反規(guī)定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閉道路的;
29、車輛在沒有施劃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線或者沒有隔離設施的道路上駛入逆行,與相對行駛的車輛或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30、車輛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號時,未讓先于本放行信號放行的車輛先行的;
31、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未讓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規(guī)定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的;
32、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且交通標志、標線未規(guī)定優(yōu)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時,未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的;
33、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轉彎的車輛未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的;
34、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相對方向來車,左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的;
35、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先行的;
36、車輛碰撞依法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37、車輛未注意避讓正在作業(yè)的道路養(yǎng)護車輛、工程作業(yè)車的;
38、車輛遇紅燈亮時,右轉彎車輛未讓被放行的車輛先行的;
39、車輛遇綠燈亮時,轉彎車輛未讓被放行的直行車輛先行的;
40、車輛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揮通行的。
(三)雙方當事人均有第二項所列情形,其中一方還有下列過錯行為的,有下列過錯行為方為主要責任,另一方為次要責任;雙方當事人均有第二項所列情形,并均有下列過錯行為的,雙方為同等責任: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2、無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四)一方當事人有第二項所列情形,另一方當事人只有第三項所列過錯行為的,有第二項所列情形方為主要責任,另一方為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