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分類?
按照引起責任的行為性質為標準,交通事故法律責任可以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1、交通事故民事責任
交通事故民事責任,是指交通事故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因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由于民事法律規(guī)定所承擔的一種法律責任。它的特點有:
第一,民事責任是一種救濟責任,主要是救濟當事人的權力,賠償或補償當事人的損失;
第二,民事責任主要是一種財產責任;
第三,民事責任主要是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的責任,多數民事責任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
2、行政責任
這里的行政責任是指,在交通事故事件中當事人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等行政法律法規(guī)或者因法律規(guī)定應該承擔的法律行為。其特點是:
第一,承擔行政責任的主體是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
第二,產生行政責任的原因是行為人行政違法行為和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
第三,行政責任的承擔方式多樣化。
3、交通事故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刑事責任,是指當事人因其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而造成交通事故所必須承受的,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
二、哪些交通事故無需負任何責任?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如有以下情形,無需負任何責任:
1、各方當事人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行為,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為無責任。
2、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為無責任;
3、一方當事人有過錯,其他當事人無過錯的,有過錯的為全部責任,無過錯的為無責任;
這里的過錯指的是在事故的發(fā)生過程中有無故意或過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