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時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會被終止
當事人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一定要注意一些方面,不能被終止,前功盡棄,
司法鑒定機構在進行鑒定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終止鑒定:
1、發(fā)現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2、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不真實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因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鑒定材料耗盡、損壞,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絕補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鑒定材料的;
4、委托人的鑒定要求或者完成鑒定所需的技術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
5、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鑒定協(xié)議書規(guī)定的義務或者被鑒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鑒定無法繼續(xù)進行的;
6、因不可抗力致使鑒定無法繼續(xù)進行的;
7、委托人撤銷鑒定委托或者主動要求終止鑒定的;
8、委托人拒絕支付鑒定費用的;
9、司法鑒定協(xié)議書約定的其他終止鑒定的情形。
終止鑒定的,司法鑒定機構會書面通知委托人,說明理由,并退還鑒定材料。并根據終止的原因及責任,酌情退還有關鑒定費用。那是當事人應仔細對照自己有沒有出現以上情況。
二、交通事故傷殘評定人有什么義務
交通事故評定人義務有:
(1)全面、細致、科學、客觀地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檢驗和記錄;
(2)正確及時地作出評定結論;
(3)回答事故辦案機關所提出的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4)保守案件秘密;
(5)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回避原則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