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交通事故鑒定
所謂交通事故是指參與道路交通活動的各種汽車和非汽車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和條例的行為,過失造成人、畜傷亡和車物財產(chǎn)損失的交通事件,稱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鑒定是指: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了更準確地定責,對交通事故進行技術性鑒定的過程。
發(fā)生交通事故就會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對于保險車輛就會涉及到保險賠付,有些還會涉及刑事或民事訴訟。因此,對汽車交通事故進行科學公正的鑒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般來說,汽車交通事故鑒定可以委托交通事故鑒定專家進行。在我國,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并出具正式文件。鑒定書一般格式如下:
科學鑒定的目的主要是向事故處理人員、理賠員或法官及律師說明科學解釋的程序,為事故處理、保險理賠和訴訟提供科學的依據(jù)。因此,鑒定書應盡可能簡明扼要、易于有機地把握相關內容。在使用專業(yè)術語時,要通俗易懂地解釋其意思。敘述要文理清晰,避免雜亂無章。
對于復雜的問題,在“鑒定經(jīng)過”章節(jié)的開始要說明鑒定程序。在“考證內容”一節(jié)中要對證據(jù)中的重要資料進行詳細的說明,并以此為基礎對事故形態(tài)進行考證分析與推理計算。可以充分利用圖表、圖形和照片加深對事故過程及形態(tài)的認識,某些場合還可以利用模型和錄像。
二、交通事故鑒定的內容是什么
鑒定內容如下:
碰撞事故的發(fā)生形態(tài);單車事故的發(fā)生形態(tài);碰撞車速、制動前的車速;碰撞地點的特殊情況(違章情況);碰撞姿態(tài)(碰撞時的相對姿態(tài)、碰撞角度等);碰撞發(fā)生前事故車的運動狀況與駕駛人的動作;避免發(fā)生碰撞的可能性;是否為追尾或妨礙行車;該事故確實存在嗎(是否偽造事故);該事故是否為故意(蓄意)的(自殺事故、他殺事故);駕駛人是誰;因車輛故障引發(fā)的事故(使用不當、維護不當、缺陷車);車輛發(fā)生火災的原因;廢氣中毒死亡事故的原因;交通信號燈狀態(tài);乘車人所受的沖擊;碰撞所造成的乘車人身體運動狀況;事故與受傷之間的因果關系;碰撞的順序(臺球式追尾或堆積式追尾);證言的真?zhèn)?;相反證言、相反鑒定結果真?zhèn)蔚呐卸?;引發(fā)事故的誘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