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責任形式
我國現(xiàn)行的交通事故責任共分五類,即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
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是由公安機關按照事故現(xiàn)場勘驗和調(diào)查的事實,依據(jù)交通法規(guī)而作出的鑒定。它是以責論處、處罰得當、賠償合理的基礎,將直接關系到當事人要承擔刑事、民事和行政責任問題。因此,必須充分運用各種證據(jù)材料和計算數(shù)據(jù)進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認定。
(一)全部責任和無責任。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的另一方無責任。如某司機由于醉酒開車突然把車開入左側,把正常騎自行車行駛的某學生撞倒。被撞人員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駕駛員一方的違章行為造成的,因此該司機應負全部責任,而被撞人由于無違章行為而無責任。
(二)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學生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百貨大樓轉(zhuǎn)盤處騎入快車道,與某司機駕駛的由東向西行駛的解放牌掛斗車相刮,汽車從女學生胸部軋過,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在這起事故中,女學生騎自行車侵占快車道,避讓措施不當,應負主要責任。司機開車不注意觀察,負有次要責任。
(三)同等責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jié)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如某物資運輸公司的司機陳某,駕駛大貨車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從北向南行駛。行至這條公路19公里處時,在陳前方六、七十米處,某單位司機張某駕駛130貨車,以60多公里的時速相對駛來。陳某不顧會車危險,仍然強行超越車前右側一行駛馬車,結果在兩車接近時,雙方司機驚慌失措,加之車速快,躲讓不及,造成兩車相撞,130貨車被撞后栽入旁溝內(nèi)。這起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兩車司機忽視交通安全,違反交通法規(guī),釀成災禍,理所當然地應負同等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也就是說在交強險限額內(nèi),不用區(qū)分雙方責任大小,都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如果損失有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則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1、負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七十;
2、負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五十;
3、負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三十;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已經(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八十;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六十;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四十;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十;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于靜止狀態(tài)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nèi)予以全部賠償,對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規(guī)定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