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賠償范圍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姆秶枰_定清楚。本文主要介紹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姆秶=煌ㄊ鹿实馁r償分為對受損財物的賠償、對受害者人身的賠償和精神賠償三個方面。
(一)財物方面。
財物受損的賠償包括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和間接財產損失的賠償。具體賠償原則分以下兩種情況:
1、對局部損失可以修復的,應賠付修復費用及車輛、物品因局部損失而導致的貶值損失。
2、對已無法修復的車輛、物品,應賠償其實際價值與殘余價值之間的差額部分。
(二)人身方面。
生命、健康受到損害,其本身是不能用金錢折價的,所賠償?shù)闹皇怯捎谏⒔】凳艿綋p害而引起的實際財產損失。
人身受到損害應賠償?shù)姆秶鸀椋?/p>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等;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jù)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三)精神賠償。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挠嬎惴绞?/p>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姆秶蜆藴?,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各地統(tǒng)計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進行調解。
二、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怎么承擔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第三者保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對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機動車一方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70%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一方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賠償責任;
(三)機動車一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30%賠償責任;
(四)機動車一方無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20%賠償責任。
無第三者保險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非機動車、行人一方無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對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閉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的賠償責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60%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