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責任如何認定
交通肇事的責任認定分不同等級,構(gòu)成犯罪所要求的后果可能不一樣。因為是否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行為人責任的認定。行為人的責任越大,表明其違規(guī)程度越嚴重、責難性越大,成立犯罪的可能性也越大。
1、無責任的情況
這里根本不存在犯罪的可能性,因為表明其沒有違犯交通管理法規(guī),可能是由于受害人或者第三人違犯交通管理法規(guī)而造成的。
2、在次要責任的情形下也是不存在犯罪的,但還是有民事賠償責任。
3、在同等責任及其以上的,就有存在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
(1)如果是完全責任或主要責任,一般情況下要求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30萬元以上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而無力賠償?shù)?,就?gòu)成交通肇事罪。
(2)在同等責任下,要求3人以上死亡才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
二、交通事故免除責任的情形
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中,具備如下事由,可免除機動車供有人的交通事故賠償責任:
1、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財產(chǎn)損害。受害人的故意行為,是造成損害的根本原因,應(yīng)自己承擔后果。我國《民法通則》第123條規(guī)定,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的規(guī)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2、非機動車或行人進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損害。高速公路是封閉的機動車高速運行道路,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進入,如果非機動車或行人擅自進入高速公路與機動車相撞,所受損害應(yīng)自己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