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車主責任如何確定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車主應負什么責任如何確定?又將受到什么處罰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
其他惡劣情節(jié)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責任如何劃分
交通事故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那么這些責任是如何認定的呢?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九條就交通事故責任作了科學的劃分。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當?shù)?,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特殊情況下責任的劃分
1、全部責任
遇有特殊情況時,交通事故責任劃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分別規(guī)定采用責任推定的辦法進行。即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末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