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調解需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調解所需證明材料包括由死者戶口所在地轄區(qū)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養(yǎng)關系證明。證明書中注明被扶養(yǎng)人與死者的關系、性別、年齡、工作單位等。參加調解的人須事先準備如下幾種證明材料:
(一)由死者戶口所在地轄區(qū)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養(yǎng)關系證明。證明書中注明被扶養(yǎng)人與死者的關系、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若被扶養(yǎng)人勞動能力的,需要有縣級以上醫(yī)院殘疾證明或者法醫(yī)證明,
(二)若死者直系親屬(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來處理,須定委托書委托其他人全權代表處理,并注明不、賠償款項由什么人(只能是一個人)領取,委托書須由當?shù)卣由w公章。
(三)死者及其家屬的戶口本及結婚證。
(四)參加事故處理的人員須有當?shù)卣騿挝唤榻B信,并帶齊本人身份證。
二、交通事故調解應載明的內容
(一)調解依據(jù);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
(三)損害賠償?shù)捻椖亢蛿?shù)額;
(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
(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