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劃分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作為賠償權利人,賠償款一般主張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有風險,不過可以選擇公證規(guī)避風險,將來可申請強制執(zhí)行。保險金是指質物所有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當保險事故發(fā)生導致質物毀損或滅失時,投保人有權請求保險人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保險金的賠償給付是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方法。原則上保險補償以現金履行賠償給付責任。但是,對于財產保險,也可以采取修復、重置等辦法補償損失。明確保險金的賠償給付辦法,有利于保險人履行保險責任
二、交通事故墊付的醫(yī)療費能賠嗎
醫(y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當然,交通事故墊付的醫(yī)療費只是墊付,當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以后,事故當事人要根據各自的責任承擔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