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讓肇事方墊付醫(yī)療費
需要肇事方承擔醫(yī)療費,肇事方又不肯承擔的情況下,讓肇事方墊付醫(yī)療費比較有效的方式有:
(一)要求肇事方投保的交強險公司先行支付交強險保險額度內的1萬元醫(yī)療費。
(二)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對方車輛;
(三)請交警聯系肇事方催要醫(yī)藥費;
這三種方式中,最好的方式是立刻申請法院對車輛進行財產保全(查封,扣押),如果對方的車輛被查封、扣押了,一般情況下都會積極配合承擔醫(yī)療費用。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如車輛交了交強險,交警就應該放車,如果要進行車輛檢測則等到報告出來后5個工作日交警就會放車,受害人應當在此期間內請律師,申請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肇事車輛。
二、保險公司付交通醫(yī)療費的情況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無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門在地區(qū)一級報刊上刊登尋人啟事,登報10日后仍無人認領的,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處理尸體,其費用由另一方當事人預付。
(二)如無人預付費用,醫(yī)療單位仍應當及時搶救治療交通事故的傷者,并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醫(yī)療單據和診斷證明。另外,殯葬服務單位和有停尸條件的醫(yī)療單位,對公安機關決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體,也應當接受代存。公安機關應該協助上述單位代收回搶救治療費用和尸體存放費用。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死者尸體,經檢驗、鑒定后,認為無保留必要的,應當向死者親屬送交《尸體處理通知書》。死者親屬逾期不辦理喪葬事宜的,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由主管公安機關派員強制處理尸體,費用由另一方當事人預付。
(四)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尚未確定責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傷者急需治療的,其費用由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預付,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時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交通事故當事人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押交通事故車輛,作為治療費用的抵押。
(五)在實行機動車第三車責任法定保險的行政區(qū)發(fā)生機動車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當地保險公司預付傷者搶救期間的醫(yī)療費、喪葬費。保險公司有權向抓獲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追償其預付的所有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