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交通意外險可以免除責任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自致傷害或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四)被保險人妊娠、流產(chǎn)、分娩、疾病、藥物過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七)恐怖襲擊;
(八)被保險人犯罪或拒捕;
(九)被保險人嚴重違反承運人關于安全乘坐的規(guī)定。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動或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三)被保險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四)被保險人乘坐非商業(yè)營運的火車、輪船或汽車期間。
發(fā)生上述情形,被保險人身故的,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并對投保人按日計算退還未滿期凈保費。
二、交通意外險理賠時需注意什么
保險專家表示其實意外險并非是對所有意外都會進行理賠,投保人在購買意外險時應細讀條款,并對意外險的保障功能作全面的了解。
投保人在投保前,應要求保險公司出示意外險的具體保險條款,尤其是要求保險公司對意外事故的概念進行說明;如果發(fā)生意外事故,被保險人應注意保留由醫(yī)院和公安局等出具的權威憑證,可為以后向保險公司理賠提供充分證據(jù),而且應該在保險公司通常規(guī)定的1至7天期限內(nèi)盡快報案。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要求保險公司理賠意外險時,需要提交保單、死亡證明或殘疾證明、醫(yī)藥費報銷單和喪失勞動能力證明等憑證。
此外,投保人應該清楚意外險合同中規(guī)定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只對超過免賠額的損失才進行賠付。普通意外險通常將被保險人在賽車、攀巖、滑雪、賽馬和跳傘等高風險運動中發(fā)生的意外事故作為免責范圍,不進行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