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定是否是酒后駕車
根據(jù)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局發(fā)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guī)定,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為飲酒后駕車;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為醉酒駕車。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這大概喝多少酒會達到這個標準?有關專家根據(jù)標準大體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當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于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shù),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
二、酒后駕車應如何處罰
根據(jù)《道路安全法》,飲機動車的,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進行以下處罰:
第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
第四、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
第五、一年內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