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jù)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nèi)杂梅缸飿嫵傻乃囊f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交通肇事罪是結果犯,即交通肇事行為必須造成法定的危害社會的結果,才能構成犯罪。
法定的危害結果包括三種情況:
1、致人重傷
2、致人死亡
3、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
行為人的行為只有造成了以上三種危害結果中的一種或多種時,該行為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為人的行為造成了其他的危害結果,由于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所以不能認定行為人犯罪。
二、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十五條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單獨的交通肇事罪最高為15年,即使造成的后果再嚴重也不可能判處死刑。除非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xiàn)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轉化成故意殺人的或者故意傷害的,才有可能判處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