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如何處罰?
對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如出租車、客車、貨車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處罰,將罰款從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其約束至酒醒,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酒后駕車肇事罪怎樣處罰?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對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處罰規(guī)定,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修改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有存在逃逸等惡劣情節(jié)的才會終生禁駕,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更加嚴厲,只要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如無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事故造成一人重傷,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就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