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yè)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yè)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的調整,在一定幅度內減少或增加殘疾賠償金的總額。
如果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二、交通事故住宿費如何補償
交通事故產生的交通住宿費用是否實報實銷?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住宿時間。
交通費應當與就醫(yī)或處理交通事故的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過3人。其費用支出標準一般不超過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家機關人員出差交通費標準。
關于住宿費,外地交通事故當事人、委托代理人來隊處理交通事故或根據醫(yī)療機構意見,受傷的當事人確有必要去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合理的部分應予計算,但不能超過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住宿費標準和出差伙食補助。
另外,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營養(yǎng)費則根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