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喪葬費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喪葬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屬為處理死者的喪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費用,有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喪葬費的發(fā)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應當給予賠償。那么交通肇事喪葬費賠償標準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
過去,以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為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準按照國務院關于殯葬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交通事故發(fā)生地規(guī)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尸費、火化費。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zhí)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
二、交通肇事喪葬費如何計算
交通肇事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這個標準最簡明,也最方便。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共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