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二、無證駕駛是承擔事故責任的事由嗎
我們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1條的規(guī)定,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主要有三個標準:
(一)事故當事人行為與事故發(fā)生之間有無因果關系;
(二)事故當事人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三)當事人過錯的程度。
頒發(fā)機動車駕駛證是一種授權性行政許可行為,只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機動車駕駛資格的人,才可以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兜缆方煌ò踩ā返谑艞l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也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進行考試,對考試合格的,在5日內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因此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必須經主管部門的資格審查,包括對其交通安全知識、駕駛技術多方面的考核,并不是所有的申請者都能獲得駕駛資格。無證駕駛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具有潛在的交通安全隱患,法律明確禁止無證駕駛。
實踐中,交警部門在進行事故認定時也會將無證駕駛作為承擔責任的事由,如果無證駕駛者無其他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行為,則僅負事故的次要責任。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同樣會判決無證駕駛的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責任,但通常承擔責任的比例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