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責任險的含義
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定義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jīng)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第三者責任強制險,是指為了保護行人、其他車輛駕駛人等的合法權益,避免在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機動車的責任人無力賠償受害人而強制要求機動車預先繳納保險費的一種保險。
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目的除了保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夠及時得到賠償以外,還可以減輕肇事機動車一方的經(jīng)濟損失。
第三者責任強制險實際上是一種責任保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50條第2款規(guī)定: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二、處理第三者責任時的注意事項
1、第三者的范圍。第三者是指被保險人及其財產(chǎn)和保險車輛上所有人員與財產(chǎn)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謂所有人員,即指車上的駕駛員、售票員、裝卸工、乘客、搭客等,這些人不屬于第三者,但下車后除駕駛員外,均可視為第三者。私人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屬成員都不屬于第三者。至于保險車輛上的財產(chǎn),是指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所有或其代管的財產(chǎn),這些財產(chǎn)均不屬于第三者責任。
2、保險車輛。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車輛種類不受限制,即各種機動車輛或專業(yè)用途車輛均可投保,但無照駕駛汽車除外。保險車輛的使用包括車輛行駛和停放的過程。
3、碰撞責任。保險車輛與未保險車輛相撞,致使未保險車輛上的司機、乘客傷亡或車上裝載的貨物損壞,屬第三者賠償責任。如果相撞雙方均屬保險責任,那么雙方的損失均按第三者責任險處理。如果保險車輛撞毀第三者的車輛或其它財產(chǎn)時,一般需經(jīng)保險人進行查勘、拍照、鑒定經(jīng)濟損失價值后,方予處理。
4、裝卸貨物發(fā)生的責任。保險車輛在裝卸貨物時發(fā)生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不屬于第三者責任。但在不違章的情況下,保險車輛裝載的輕泡貨或超長金屬制品等,在行駛過程中撞傷行人或損壞他人財產(chǎn),可按第三者責任賠償。
5、交通事故賠償限額。機動車輛保險的第三者責任,一般不規(guī)定賠償限額。通常在發(fā)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保險人按照出險地公安、交通部門的規(guī)定或賠償裁決,經(jīng)保險人核定后確定賠償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