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后駕車的法律風險
1、行政處罰風險。
《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9條規(guī)定: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暫扣兩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三百元罰款;醉酒后非營運駕駛機動車的,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在廣東省針對酒后駕駛的行政處罰主要就是暫扣駕駛證和罰款兩種(一般不會行政拘留),但似乎很多駕駛員根本不把扣證、罰款當回事,一千五百元的最高罰款。
2、酒后駕駛的刑事責任風險。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是很容易遭受重創(chuàng)的。如果駕駛?cè)嗽跊]有喝酒的情況下發(fā)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重傷的,即使駕駛?cè)藢κ鹿食袚控熑危膊粫?gòu)成交通肇事罪,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如果駕駛?cè)耸呛染频那闆r下發(fā)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重傷,那么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對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釋,即使駕駛?cè)藢κ鹿食袚氖侵饕熑危词芎θ顺袚我熑危擦⒓礃?gòu)成交通肇事罪,駕駛?cè)藢⒈蛔肪啃淌仑熑?,也就是說駕駛?cè)顺顺袚袷沦r償責任和行政處罰責任之外,還必須追究刑事責任甚至坐牢。
二、酒后駕車保險公司免責嗎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明文規(guī)定駕駛?cè)俗砭岂{駛機動車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我國現(xiàn)行的交強險的賠償責任限額為6萬元。現(xiàn)行的商業(yè)保險公司推出的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動車損失險,其保險合同條款中都明確約定駕駛?cè)孙嬀岂{駛的(包括酒后駕駛喝醉酒駕駛),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梢?,由于酒后駕駛而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駕駛?cè)藢p失數(shù)十萬計的保險賠償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