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fā)生交通事故必須報警嗎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guī)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報警指因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損失而通過電話、網絡、信件等方式向警方報告危急情況或發(fā)出危急信號。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警的八種情形:
(1)、機動車無號牌;
(2)、無檢驗合格標志;
(3)、無保險標志的;
(4)、駕駛人無有效駕駛證的;
(5)、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6)、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或成因有爭議的;
(7)、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8)、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其他設施的;
(9)、造成人員死亡、重傷、輕傷的,財產損失較大的。
二、交通事故現(xiàn)場沒有報警怎么辦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xiàn)場報警,事后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記錄報警時間、報警人姓名、單位、聯(lián)系電話、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
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