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根據(jù)《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jīng)過調(diào)查后,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全部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
2、當事人逃逸,造成現(xiàn)場變動、證據(jù)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3、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怎么重新申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1)必備手續(xù):
重新認定的申請人必須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如果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或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親屬認為交通事故責任有錯誤時,也可以以當事人的名義申請重新認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當有事實依據(jù)和理由,不能主觀地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當,要求重新認定,且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15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遞交重新認定責任申請書。
責任重新認定申請書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首部包括:
1、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單位、住址、郵編、電話。
2、被申請人是哪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第三人,即其他事故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單位。
正文應當寫明何時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認定的事實理由,如有證據(jù)或證據(jù)線索也應寫明,對事故責任有何具體要求。
尾部須寫明申請重新認定的年、月、日。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印件;
申請責任重新認定的申請書;
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有關規(guī)定:
申請時限:申請時限是指申請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責任重新認定申請的法定有效期限?!兜缆方煌ㄊ鹿侍幚磙k法》第22條規(guī)定責任重新認定的申請限期為15日。時限從當事人接到責任認定書后的第二天算起,即宣布責任的第二天算起。時限屆滿的最后一日是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以后的第一日為時限屆滿的日期。
申請人條件:
①事故各方當事人;
②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所謂法定代理人是指直接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獲得代理權的代理人,般包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法定代理人申請重新認定時應注意:1如果當事人死亡,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子申請責任重新認定。這是申請 人資格的繼承,其地位等同于當事人,而不是代為申請。2如果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應以當事人的名子申請責任重新認定
③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受理時限:接到重新認定書,在對原責任認定全面審理以后,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及有關法規(guī),30天內(nèi)作出維持、變更、撤銷的決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決定作出后,應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分別送達申請人和原責任認定部門。原責任認定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書》后,應當在5日內(nèi)向各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決定為最終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