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
一般來說,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
在這6年的有效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如果在每個記分周期內(nèi)的累積記分都沒達到過12分,就可以換發(fā)10年有效期的駕駛證。
如果在10年有效期內(nèi),仍然每個記分周期都未達到12分,可以換發(fā)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超過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不能再使用,持有過期駕駛證的人員不能駕駛機動車,需要重新考取駕駛證方可再上路行駛。
二、機動車駕駛證的累積記分制度
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公安機關道路交通管理部門不僅可以給予其行政處罰,還對其實行累積記分制度。
(1)、記分周期為12個月,即每年為一個記分周期。交通管理部門對違章行為予以罰分,在每個記分周期內(nèi),將罰分進行累計。
(2)、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記分未達到12分,并且駕駛人已經(jīng)將其違規(guī)所處罰款繳清,記分將會被清除。如果沒有繳清罰款,記分會自動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3)、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如果罰分總數(shù)達到或超過12分,機動車駕駛證將被交通管理部門扣留。駕駛人需要重新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經(jīng)考試合格可以清除記分并發(fā)還駕駛證,不合格則繼續(xù)參加學習、考試。
(4)、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不僅重新參加法律法規(guī)學習,還要參加駕駛技能學習及考試。考試合格,可以清除記分并發(fā)還駕駛證,否則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5)、記分達到12分,又拒不參加法規(guī)學習及考試的,其駕駛證將被停止使用。
